首页 信息
公开
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
工作简报 文件汇编 联系我们
社会
建设
社会体制 社会组织 法治社会 基层治理
公共服务 人才队伍 社会参与 信息化建设
政策
法规
社会建设文库
政策法规
新闻
中心
热点关注
社会研究
各区
动态
活动
专题
 
当前位置:
 
珠海“两法衔接”揪出职务犯罪8件8人
2015-11-13
 

 2012年以来,珠海市检察院共审查平台案件21676件,形成平台案件审查报告190余份,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,查处职务犯罪8件8人。
 

善治新标杆

■编者按

连日来,“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”观察团陆续考察入选案例,了解最新动态,实地把脉建言。今天,我们一起聚焦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这两大类别中的部分优秀案例。

 

全国率先实行“两法衔接”地方立法

“两法衔接”揪出职务犯罪8件8人

“以前可能存在找关系不立案的情况,现在有了珠海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,就难以存在有案不移、以罚代刑、有罪不究的情况。”珠海市检察院副检查长魏良荣说。

2012年1月1日起,珠海市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平台正式联网运行,这是全省第一个市区两级联网的平台。目前,平台由检察院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,共有联网单位64个,基本覆盖主要行政执法机关,全部行政处罚案件都会被录入信息共享平台。

各联网单位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案件移送办理、咨询交流、跟踪监控、数据交换、疑难案件研讨、统计分析等,实现了“网上录入、网上移送、网上受理、网上监督”的运行机制,促使“两法衔接”工作更为紧密规范。

通过审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录入平台的案件材料,跟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,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作出立案决定,如在审查渔政部门移送的两件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,市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逾期未作出立案决定,遂发出书面纠正意见督促其依法立案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,立即予以立案侦查,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。经香洲区法院审理,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7个月,实现珠海建市以来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者刑事责任零的突破。

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、完善“两法衔接”长效机制,2015年3月1日起《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》施行。这是全国首部关于“两法衔接”工作的地方性法规,是一部保障执法的“法”,固化“归口负责、双向移送、双向衔接”的程序制度,为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、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提供了立法保障,标志着珠海市立法引领改革、推动法治建设迈出一大步,也为其他城市立法提供立法探索和实践经验。

据介绍,2012年以来,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工作机制,珠海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录入案件21676件,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06件,公安机关立案235件,与以往相比,案件移送比例大幅上升,公安机关立案数量也日益攀升。法律监督力度也逐步加大,2012年以来,珠海市检察院共审查平台案件21676件,形成平台案件审查报告190余份,抽查行政执法案件600余件,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8件;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,查处职务犯罪8件8人。

珠海市检察院表示,将进一步完善扩充和升级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平台,将法院工作纳入共享平台,由法院将移送案件的判决情况直接录入信息平台,更好地实现案件后续诉讼环节的网上衔接。

●专家点评:

尽快将法院纳入信息平台完善案件环节流程

该案例指导专家、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人文学院副教授陈晖表示,珠海市作为一个有立法权的城市,“两法衔接”工作是检验珠海立法的一个创新点,为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提供了立法保障,确保了严格执法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也必将推动珠海全面推进依法治市、创建一流法治环境目标实现。

她建议,珠海市检察院应在原有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共享平台中尽快增设法院板块并设计相应功能,完善信息平台的案件环节流程。此外,在保留珠海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,积极与广东省级信息平台对接,提升和完善珠海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。

撰文:南方日报记者 朱希 罗文范 林群贤 白洋

 

 
 
珠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,技术支持:市信息化办公室
备案序号:粤ICP备12046471

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404号